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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說:“開什麼車都一樣。”某甲一聽就說:“你有沒有常識啊?沒有常識,也該常看電視。”我又說:“還不都是車?”某甲說:“開戰車、計程車、救護車、垃圾車,一樣都是車?”如果我還有些常識,我必須承認這話說錯了,因為開什麼車不都一樣。

胡適先生有篇名文《差不多先生傳》,寫中國人馬馬虎虎的態度和“芹芹菜菜”的習慣,例如山西和陝西差不多,十和千差一撇有什麼關係等,最後也因看錯醫生而一命呜呼。其實,像吃什麼麵都一樣、穿什麼鞋都一樣、聽什麼歌都一樣,有關身體、知識、生活的事,我們並不糊塗,很快就可以指出不同,如數家珍。但是對於最要命的靈魂問題和生命的來去,居然說:“信什麼不都一樣。”用台語說是“信捨米攏同款”。如果我說“白米、糯米、一百米攏是米”,準會被說是“呷聊米”。人既是“萬物之靈”,理當認真探究什麼叫“信”,所信的是否可信,否則豈不是徒具糊塗的靈?

信,不是名詞或觀念,也不是感覺,而是一個回應的行動。從國字的構造來看,信是“人”加“言”,就像英文說的:“You have my word。”(我說的,你可以信。)信的延伸詞有信用、誠信、信心、信德、信靠、確信等,既為宗教信仰,就應當接受這些檢驗過關,如屬不可信,卻叫人信,豈不形同詐騙?

自有永有的創造主
當代著名思想家田立克(Paul Tillich)說:“信仰是級對的關懷,信仰是響往無限的熱情。用另一個方式來說,信仰是終極關懷……在現階段研究中,將信仰的涵意歸於‘神’(God)或者‘一位神’(a god),似乎不能幫助我們更進一步了解。因為目前我們要問的是,什麼造就了神的神性?答案是,神性來自神本身具有的至高無上特質。”(註:參閱《信仰的魅力》Dynamics of Faith,中譯本P.10,桂冠出版)在此,至高無上的“神”,不會是受造物,例如巨石、大樹、山川,動物,不會是虛擬的人物或不存在的傳說。人也不應成為他人的神,因為人人都只是受造物,也不是至高無上;人當敬拜的是比人更高的神──創造的主。

老子《道德經》把天地的主宰形容為“大音希聲,大象無形。”《說文解字》說:“神,天神也,引出萬物者也。”具體的展現可在聖經創世記第一章尋見,那是上帝啟示給世人明白宇宙、萬物和人類的起源。在羅馬書一章二十節說:“自從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”譬如人在母腹,從胚胎到出生,科學家只知其然,嘆為觀止,不知何以然。又如牛頓是發現萬有引力,不是發明,他信上帝,並且說:“我在聖經裡找到的證據,超過任意毀謗它的歷史資料。”

信耶穌得永生
古往今來,“信”的最大對象,也是終極的標的,就是上帝。祂要人信,要人回到祂的永生國,等於是祂把自己端上檯面,接受“信”的最大檢驗和考驗,證明祂自己是可信的。其作為的最高峰就是親自來到祂所創造的世界,為要赦免人類一切的背逆、虛假、罪愆、不義等,讓世人用酷刑十用架把祂釘死,藉此,人願意回應說:“我信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的罪釘死。”這樣的生命宛然是一齣耶穌說過的比喻:“浪子回頭金不換”。浪子願意回轉就是好事一椿,天上人間都歡喜,不必靠行善或做功德才能回家。因此,人若清楚明白十字架與每一個世人的重大關係和嚴肅意義,就不會隨意說“信什麼不都一樣”。至少,基督信仰不一樣。

在狂熱的跨年晚會倒數聲中跨進了二零零八,這會是一個眾聲更加喧嘩的一年。立委選戰、總統大選、公投議題、北京奧運、油價和物價的起伏,或許也有一些不確定的事會發生在周圍,甚至我們身上。在這樣的氛圍中,聖經以賽亞書三十章十五節中,正是我們的需要:“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,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。”這也是上帝給人得救、得力的應許,信或不信也在於每個人的自由意志,祈願讀者在新的一年努力認識耶穌,回應信靠上帝的愛,那麼《長恨歌》“天長地久有時盡,此恨綿綿無絕期”的人間憾事,就可改寫為人信上帝的賀詞:“天長地久有時盡,此愛綿綿無絕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──摘取自基督教台灣中信月刊第551期第47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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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thychang72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